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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他們婚姻無效,可否告我妨害家庭?
  2.剛辦完公證,老婆就不見了,請問我可以訴請離婚嗎?
  3.有配偶之人外遇通姦,應負何種法律責任 ?
  4.外籍新娘離婚後 小孩會不會變無國籍
  5.通姦罪能否只告配偶或只告與其相姦之人 ?
  6.房屋所有權人應如何主張其為有權占有?
  7.與未成年女友發生關係,將被如何定罪呢?
 
 
  1.母親離婚取得孩子的監護權後,可以把孩子的姓改為母姓嗎?
2.爭取監護權的父母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識
3.我想離婚,又想要孩子的監護權,我該怎麼做?
4.當您遇到家庭暴力案件時,該注意哪些事項
5.夫妻之間的傷害行為,很嚴重嗎?
 
 
  4.外籍新娘離婚後 小孩會不會變無國籍  
 

問題
大哥娶了個越籍新娘,91年到台灣來,兩人生了個女兒。因大嫂來台灣只是為了賺錢,而不顧小孩與家庭,每天晚上到十點才回家,目前在協議辦理離婚,可是大嫂要求要小孩子的護照及監護權,甚至帶小孩到保姆家不准大哥見。我們要求小孩子監護權,大嫂要求要200萬元,請教如果離婚後大嫂取得孩子的監護權,小孩子是否會喪失中華民國國籍,跟大嫂回越南?大嫂是否就無法繼續居住於台灣呢?大嫂目前有工作,是否離婚後就不可以在台灣工作了呢?是否可以要求當初的仲介負賠償責任呢?

解答
1、只要出生時,父或母有一方為中華民國國民,即取得中華民國國籍,監護權之歸屬,基本上並不影響國籍之取得或喪失。
2、如子女為中華民國之國民,監護權人之母親是有可能可以居住在台灣,至於取得國籍,在合法居留達三年以上者可以取得國籍。
3、基本上居住在台灣之外國人,沒有工作證的情況下,基本上都不可以工作,離婚後也是一樣。
4、仲介在於介紹婚姻,對於婚姻的變化要求仲介賠償,恐怕於法無據。